为探索优秀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和模式,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,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根据《澳门·新葡萄新京6663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要求,澳门·新葡萄新京6663博士生普通招考实行“申请考核制”。具体办法如下:
一、申请
(一)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学术研究能力:申请人要求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,申请人科研成果原则上应发表有近年(2017年及以后)的高水平学术论文。
备注:未达到以上科研条件,但学业基础优良且科研能力强、具有培养潜质的普通招考申请人,由报考导师提出申请,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。
2、英语: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(成绩有效期2017年9月1日-报名截止日):
(1)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(CET-6)成绩原则上480分及以上;
(2)托福(TOEFL)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;
(3)雅思(IELTS)成绩6.0分及以上;
(4)英语专业八级合格;
(5)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。
备注:未达到以上英语水平条件,但科研业绩突出或学术潜力优秀的申请人,由报考学科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请,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,英语水平要求可放宽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(CET-6)426分)。
3、须符合澳门·新葡萄新京6663医学院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其他相关规定。
(二)报名
申请包括登录澳门·新葡萄新京6663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材料递交,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:
2021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,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,以及教育部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、“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”、“援疆博士师资计划”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研究生院《澳门·新葡萄新京6663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》。
网上申请须将清单各项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上传,初审无需递交纸质材料;通过初审的考生,须于复试时线下提交纸质材料,材料清单:
1、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汇总表;
2、本人身份证原件(供查验)及复印件(正反面在同一页上);
3、学业水平证明材料:
(1)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(供查验)及复印件;
(2)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证明信原件(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,审核通过方可报到注册);
4、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(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)原件;
5、符合申请条件的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(供查验)及复印件;
6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:已发表论文全文及专业机构(如高校图书馆)出具的检索证明(应含发表当年影响因子、文章类型等信息);录用状态提供录用函和论文校样稿(通讯作者签字)、专业机构(如高校图书馆)出具的杂志影响因子检索证明;
7、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(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)专家推荐意见书;
8、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递交培养单位“同意报考证明”(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)原件;
9、其他材料:各类获奖证书原件;报考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;
10、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(3000字以内);
11、硕士学位论文全文(应届生可提供初稿)。
注意事项: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、线上申请材料不全、复试时不提交纸质材料的,本次申请无效,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;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,将不再退回;根据情况,学院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,以供查验。
二、材料审核
学院成立“博士研究生招生评审专家小组”,评审专家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,秘书1名。专家组组长由各学位点负责人担任。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、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、综合能力、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,对每一名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,确定是否进入复试。审核结果将在澳门·新葡萄新京6663医学院和澳门·新葡萄新京6663网站公布。
三、复试
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包括导师在内的5名专家组成,成员中须有1名分管研究生思想工作的研究生党总支委员或研究生德育导师。复试内容包括:思想政治素养、综合素质、知识结构、创新意识、阅读理解、英语能力等。各专家将按照申请人综合情况独立评分。复试小组汇总评分,对每一名复试学生给予是否录取的明确建议。学院将结合复试结果和招生名额,遵照宁缺勿滥、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,并报澳门·新葡萄新京6663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批。复试时间一般在招生当年4-5月,具体时间由各学科自行决定。
四、争议处理及组织保障
学院成立“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”,小组成员5人,由学院院长任组长、分管院长任常务副组长,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。当申请人对书面材料的审核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,可以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。
五、其它说明
1、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,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,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。
2、本院博士生招生名额包含直接攻博、硕博连读、博士招生,建议申请者先与拟申请的导师取得联系。
3、本办法由澳门·新葡萄新京6663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。
六、联系方式
(一)咨询网址:
(澳门·新葡萄新京6663)
(二)咨询电话:
0571-88208089(澳门·新葡萄新京6663)
(三)咨询邮箱:
lihzju@zju.edu.cn(澳门·新葡萄新京6663)
七、附件
3、专家推荐信模板